海峡导报9月30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陶小莫/图)疲劳驾驶碾轧路人,保险能否免责?猝死,意外伤害险要赔吗?车主故意制造事故,保险要不要赔?
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法院审理的保险维权经典案例,指导消费者维权。
据介绍,近年来厦门市保险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最近两年多,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保险的案件12101件。其中,今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增幅12.37%。
案例1
疲劳驾驶撞死人谁赔?
一次疲劳驾驶,导致一场悲剧。司机刘某疲劳驾驶,结果一不小心,在道路上碾轧到躺卧在路面的行人,造成行人死亡。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否免责?近日,厦门中院受理了这样一起保险纠纷。
去年年初,驾驶员刘某驾车在道路上碾轧行人,致人死亡。经交警认定,事故形成原因系驾驶员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及行人在车行道内卧躺,两人行为均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发后,车主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过,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
保险公司答辩说,根据免责条款,驾驶员过度疲劳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应当免责。
法官说法
免责条款应清晰列明
法官认为,驾驶员违法驾驶的,保险公司可以免责。但是,免责条款应当清晰列明禁止性规定的具体情形方可减轻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例如,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免责,该条款用语准确,清晰指向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具体违法行为。另外,违法不是法定免责事由,违法与约定免责事项的关联性仍需要保险人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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