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09-29 10:28:05来源:东南快报

昨日,福建省纪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南平市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范志强,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存在隐匿同城接待费用等问题。区教育局党委给予范志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7050元;区委免去范志强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黄坑森林派出所所长姜明忠,在2013年底至2015年4月期间,违规以报销费用的方式,4次向辖区内的林业企业乱摊派派出所各类费用共计26954元。区林业局党委给予姜明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黄坑森林派出所将相关费用退赔给相应林业企业。

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副局长刘水兵,违规将2013年2月至10月期间其个人小汽车的燃油费、高速公路通行费、修理费共计5805元和私人宴请费用650元,拿到其分管的下属单位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销。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党委给予刘水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6455元。

邵武市沿山镇三元村原党支部书记蔡保春、原村主任虞国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9月,虞国立、蔡保春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超限额伙食费33400元。

(记者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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