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购物卡实名制依旧执行难 部分超市分批付账

2015-09-15 08:10:23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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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准八不得”

1.不准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海鲜及其他土特产品等节礼,不得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月饼、烟酒、海鲜及其他土特产品等节礼;2.不准用公款组织中秋“博饼”活动,不得参加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组织的此类活动;3.不准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不得收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高档节庆纪念品、纪念册;4.不准用公款安排、组织宴请和聚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请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宴请;5.不准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6.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提供的上述活动;7.不准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不得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招待所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8.不准违规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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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纪委设立 “两节”专项举报电话83352369

海都讯福州官方政务微博“福州发布”昨日发布消息,为持续正风肃纪,强化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信访举报工作,及时查处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正“四风”,福州市纪委于9月14日至10月7日设立“两节”期间专项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省委反腐办关于“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行为。举报电话:0591-8335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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