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耀天山——写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四)

2015-09-13 14:35:21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新疆正以坚定步伐推进依法治疆方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法治精神闪耀在天山南北,法治文明镌刻在新疆大地,谱写出依法治疆的时代华章。

以法治理念治疆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各种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当前,尽管新疆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维稳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去极端化”任务艰巨。依法治疆对于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

2010年5月,在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刻,中央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个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进行。

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工作。2010年,自治区党委着眼科学治疆,明确提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并将其确定为维护新疆稳定工作的指导方针之一,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法律尊严。

几年来,新疆依法严打暴恐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大旗在新疆大地高高飘扬。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新疆三期叠加的严峻形势,习近平、俞正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考察新疆,对新疆工作进行部署。这一年,中央召开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新疆工作,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确定了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指明方向。

党中央的稳疆总部署、治疆新举措,开启了依法治疆的新篇章。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疆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依法治国重大方针的具体举措。

2014年,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会议指出,要结合新疆实际,把依法治疆作为治疆基本方略,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

今日之新疆,依法治疆方略全面推进,建设法治新疆的实践行动全面展开。

——高举宪法旗帜,坚决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维护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依法治疆,最大限度地团结争取绝大多数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敌人。

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依法治疆的道路上铿锵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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