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发布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 (汪徐秋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日发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次珠对白皮书进行解读。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次珠:
201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8月24日至25日,中央召开了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今后一个时期的西藏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白皮书分为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个部分,共2万余字,正文部分包括旧西藏的黑暗与落后、走上发展进步道路、符合国情的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大力增进人民福祉、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8个方面。白皮书的发表,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西藏和西藏各族人民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充分反映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对此,我代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300多万全区各族人民表示坚决支持、衷心拥护。
一、旧西藏的黑暗与落后
白皮书运用大量的历史资料和新旧对比,深入揭露了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的极端黑暗、残酷和落后。直至20世纪50年代,西藏社会依然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实行以《十六法典》、《十三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对广大农奴实行残酷压迫。这种黑暗落后的社会制度,扼杀人权,摧残人性,是人类社会最为落后的制度。占人口5%的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几乎占有全部的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而占人口95%的农奴则一无所有,遭受着包括地租、乌拉差和高利贷在内的三重剥削。
二、走上发展进步道路
白皮书指出,西藏走上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经历了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自治区成立三个重要历史发展阶段。1951年5月,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此西藏人民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走上了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道路,广大翻身农奴和奴隶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西藏的主人和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
三、符合国情的政治制度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员。白皮书阐明了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实现了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这一制度既继承历史传统,又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意义;既符合国家和西藏地方的历史传统,又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在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上,西藏自治区各民族人民实现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白皮书从西藏各族人民享有充分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成长壮大,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等三个方面,充分阐释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2012年至2013年1月,在西藏四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全区有94%、95%的选民分别参加了县(区)、乡(镇)直接选举,自治区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70.2%。西藏自治区成立至今,历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均为藏族公民担任。50年来,自治区人大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300余件,其中现行有效的120余件,内容涉及政权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教育、语言文字、文物保护、生态环保等各个方面。
五、大力增进人民福祉
白皮书介绍了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现代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西藏生产总值由1965年的3.27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920.8亿元,增长281倍,连续2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速高达12.4%。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16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359元,年均增长10%以上。当前的西藏,以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设;以光缆、卫星、网络为主的现代通讯网络体系已逐步建立健全;一个涵盖普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的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已经形成;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农牧民,建成了中、西、藏医结合,以拉萨为中心、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
六、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白皮书明确指出,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得到有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当今的西藏,教育系统全面实行藏汉双语教育,自治区所有大型会议和行文坚持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司法机关在执法、法制宣传等工作中着重使用藏语文。目前,西藏各类非遗项目1000余项,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89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个,自治区级项目323个,代表性传承学习场所113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8名,自治区级传承人350名,藏戏和《格萨尔》史诗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区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3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91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78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
七、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白皮书介绍,在西藏,多种宗教并存,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宗教活动得到尊重和保护。在藏传佛教内部,还存在不同教派。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寺庙僧尼4.6万多人,大型宗教活动如转神山神湖、萨嘎达瓦、展佛等40多种民俗类宗教活动得到保护和继承。信教群众家中几乎都设有经堂或佛龛,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达百万人次。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累计投入14亿多元人民币对西藏文物和重点寺庙进行了大规模维修,投入4000多万元人民币,组织上百名藏文专家,历时20余年,完成了对藏文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的对勘出版。
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白皮书指出,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成立50年来,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全面实施,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区得到有效保护,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建立了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国家级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9个、国家湿地公园10个、地质公园4个(国家级3个)。据2014年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西藏人均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天然林蓄积、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重点公益林面积5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
白皮书用不容辩驳的事实雄辩地证明,过去的50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团结带领下,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适合中国国情和西藏地方的实际,是西藏发展进步的正确选择。
今后,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为与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坚信,西藏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