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村支书被列入老赖名单 当事人:已还清款项

2015-09-02 09:24:56来源:东南快报

东快讯(记者 陈雪芳)“欠了50万元成‘老赖’,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却是村委(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的候选人?”昨日,一条这样的微博在网络上引发争议,被指为失信人员的是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村书记邱光平,他向记者介绍,这50万元欠款是给人做担保时被判的连带偿还责任,在今年5月份时已经还清。

该微博是网友前晚发布的,该网友称,有村民质疑当地镇党委审核把关不严,有意袒护“老赖”当书记。

东南快报记者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关于邱光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共有两条,一条发布在2014年7月4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另一条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9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要求和另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

“这都是我帮别人做担保,被法院判决的连带偿还责任。”邱光平向东南快报记者介绍,50万元的款项是当初帮一人做担保,后来对方没有履行偿还义务,被原告诉至法院,自己承担了连带责任,今年5月份,他已将属于自己的那份款项还清;关于今年7月份再度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事,他表示也是因别人生产资金缺乏流动性向他人借款,自己做担保被判连带偿还责任,“现在他的项目已经重新启动,我这个事情也正在解决”。

记者从福鼎市人民法院证实,网友所反映的邱光平欠款50万元一事,相关款项确实已在今年5月份偿还,该院已从名单上将其撤下;对于“150万元”的借款,记者则找到了当时的判决书。据判决书介绍,邱光平确实是为他人做担保被判连带偿还责任。

“邱光平在6月份被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候选人,当时关于50万元那部分的失信欠款已经还清了。”福鼎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太姥山镇政府了解情况后向记者反馈,至于后来的150万元,则不了解情况。

那么,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务人员究竟是否还能参加竞选?福建法学专家丁兆增认为,从司法角度来说,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因此村民组织法要是没有规定说进入失信名单就不能参加竞选,那么这个竞选就不算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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