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巡视条例》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二、结合巡视加大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力度,既助力巡视监督、为其服务,又借力巡视监督、用其成果,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好人、用对人是头等大事,要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既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底线要求,也是巡视工作“四个着力”之一。我们要以贯彻《巡视条例》为契机,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要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结合中央6轮巡视,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54家中央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128个重点问题,共处理纠正和追究问责1149人,有力遏制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结合巡视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着重看是否严格坚持选人用人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是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用起来;是否严格履行程序,做到不缺位、不颠倒、不空转,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是否严格遵守用人纪律,从党和人民的事业出发,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要把专项检查延伸覆盖到市县和直属单位。发现违规违纪用人问题,要抓住不放、严肃查处,不仅查处当事人,还要追究责任人。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要持续推进用人不正之风重点整治。开展专项巡视,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专注目标、挖深挖透、精准发力,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也是《巡视条例》的一个重要安排。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用好这个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深入开展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配备领导干部和乱设领导职务、乱立机构名目,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重点整治。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通过重点整治、重点突破,带动选人用人风气整体好转。
要从巡视发现的违规用人问题中把握规律、完善机制。针对巡视发现的干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善于从反复发生的现象中抓住本质、从问题形成的轨迹中把握规律。比如,从选人用人主体看,有的视野不宽、对干部了解不够、对有些干部失察,也有的任人唯亲、私用滥用用人权、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从选人用人对象看,有的跑官要官、拉关系走门子,甚至拉票贿选、搞权钱交易;从选人用人相关群体看,有的说情打招呼、干扰正常用人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就难以遏制,干部“带病提拔”就难以防止。要健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制度,做到情况清楚、分析透彻、定性准确,特别要警惕“两面人”;完善考察考核办法,加强深度调研,重视通过知情人了解情况、重视听取普通干部群众的意见,探索走访有关部门、街访、家访等办法,充分运用纪检、巡视、审计、信访、干部年度考核、集中教育等方面的成果,抓住干部重要行为特征,提高考察分辨率;健全干部提拔审查核实机制,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只要发现人选“带病”,都要坚决挡住,真正把好政治关、德才关、作风关、廉政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