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现奇葩裁定书:法官失误 原告变成了被告
2015-08-27 08:23:25来源:海峡导报
海峡导报8月27日讯 (记者 林晓琪 赖雅红 文/图)民事裁定书本是很严肃的司法文书,可近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芝山法庭出具的一份民事裁定书闹起了“乌龙”,原告竟写成了被告。
据了解,芗城区法院得知后非常重视,及时作出了裁定更正。该院有关负责人说,法官每人每年要办三四百件案子,工作量大,请公众理解。
裁定书里,原告变成被告
王国民经营一家饲料店,被同村村民王某强拖欠30.3万元饲料款,多次催讨未果。2014年1月26日,被告出具了一张欠条给他。今年7月26日,他成功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
7月27日,他收到由芗城法院芝山法庭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导报记者看到,这份裁定书对被告做出了冻结裁定,即冻结被告所有的一辆汽车抵押登记及买卖等过户手续,并冻结被告在漳州农商银行的存款250000元,冻结期2年。
不过,在裁定结果中,被告竟写成了王国民,且有2处。
王国民还质疑,芗城区法院未及时对被告财产执行冻结,导致被告4天后将车子变更至他人名下,恶意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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