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体育产业2025年规模达1万亿 加快体育设施开放

2015-08-17 09:23:49来源:福州日报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占比达到40%

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和平台。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占比达到40%。

发展健身休闲项目。建立覆盖各类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的组织体系和竞赛体系,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支持我省传统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运动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以城市社区为重点,加快发展适合不同消费需求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依托单项协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水平。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积极推行健身行业服务标准,促进健身服务业规范发展。

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

我省是体育用品制造业的大省,目前总产值约占全国二成以上。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省传统体育制造业也面临一系列困难。省政府出台的十条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体育产业做大做强: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第一,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结算金额)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参加省商务厅年度重点展会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参展费用补助。第二,对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同一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第三,在省内举办或承办的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有利于促进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体育产品。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第一,运用好省政府已出台的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稳定增长、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等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第二,对建成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省级财政给予补助1000万元。第三,对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补助。

加强闽台体育产业合作。大力吸引台湾体育企业来闽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闽台运动装备器材制造产业对接专业园区。对台商在我省设立的体育用品研发中心进口用于研发的技术、设备,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全额返还增值税。

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第一,推动体育产业与医学、中医学和旅游等方面的融合,促进群众的身心健康。第二,鼓励拓展新型业态,对体育用品制造龙头企业拓展场馆运营、竞赛表演等体育服务业,体育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及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20%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第三,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对各地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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