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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坐公交摔伤半年旧伤复发过世 家属索赔10万

2015-08-14 15:32:01来源:海峡导报作者:赖彩霞

老人坐公交摔伤半年旧伤复发过世 家属索赔10万

  海峡导报8月14日讯(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文 杨靖/漫画)前年,厦门有位老人在公交车里摔晕了,住进了医院。但出院几个月后,老人伤情复发,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公交司机存在过错,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日前,思明法院受理这一纠纷,并进行调解,海峡导报记者参与调解。

  家属:老人车内摔伤 司机有错

  前年10月,年过六旬的王阿伯搭乘某路公交车,上车后还未站稳,司机就发动车辆,导致老人摔在了上客门位置,并晕倒,住院治疗近三个月。公交司机报案,由保险公司支付了王老伯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经过专业司法机构鉴定,王老伯所受伤构成四级伤残,并完全依赖护理。出院后,王老伯按照医嘱卧床休息,并进行了针灸等治疗,还有专人护理。次年5月,王老伯伤情复发,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公交司机在我父亲立足未稳的情况下,突然开动车辆,造成父亲受伤并最终死亡,是存在明显过错的。”王老伯的女儿王女士认为,因司机为公交公司员工,依法应当由公交公司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同时,王女士认为父亲之前身体硬朗,生活可自理,还能独立出行,而受伤后身体迅速衰退,并在几个月后突然离世,她对此在情感上无法接受,因此,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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