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脱团溺亡海滨浴场 家属状告旅行社求偿百万

2015-08-14 15:26:52来源:厦门日报

判决:旅行社担责25%

主审法官经审理认定,小文占主责,两家旅行社则承担次要责任。

Y旅行社应与M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经计算,本案的经济损失总额共计92万余元,法院酌定事故的责任比例为75%:25%,扣除Y旅行社在判决前已先行垫付的部分款项,两家旅行社还须共同赔偿损失13万余元。

【法官析案】

小文为啥主责?事发时间属于小文的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文应该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但她却在经提醒不要单独行动的情况下,仍然独自下海游泳,并最终导致溺亡发生,可以说对事故具有大部分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旅行社啥责任?M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相关服务。这些人员的专业性和经验都不足,未完全尽到相应的安全提示义务。M旅行社应负次要责任,Y旅行社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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