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童遭养母家暴追踪:亲生父母起诉索赔20万

2015-08-13 13:54:08来源:中国江苏网

逆转

发帖网友被告,表示暂不回应

男童养母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尚未开庭,令人没想到的是,男童和亲生父母将当初最早通过微博发布照片的网友告上了法庭,认为对方侵犯了一家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肖像权。

孩子的父母称,2015年4月,得知李征琴在管教孩子过程中,失手打伤了孩子,作为亲生父母,一方面心疼孩子,另一方面也理解李征琴。

然而,这位网友不知从何处找来了孩子的照片,并发布在网上,“配发的照片我们无法核对真伪,不能排除进行了技术处理”。男童的父母认为,网友之所以发帖是以关爱儿童的名义进行恶意炒作,以增加自己微博的关注度。

男童父母还认为,此事在网上迅速传播后,孩子的姓名、学校、照片等都被网友人肉出来,被网民谈论、消费。事情发生后,孩子只要一走出家门,就被人指指点点,甚至被贴上“被虐待儿童”的标签。

夫妻俩认为,这名网友未经许可,擅自将男童的肖像对外发布,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养子的身份一直是孩子的隐私,只有我们、养父母和少数亲戚知道。”现在被曝光了,这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对此,夫妻俩在诉状中提出,要求这位网友在全国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为孩子恢复名誉。同时,向男童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向夫妻俩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截至发稿前,现代快报记者电话联系了被告网友徐先生,不过对方表示,暂不接受采访。

说法

诉讼请求能否

得到法院支持?

那么,在这起案件中,网友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男童父母的诉讼请求又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国亚表示,就肖像权而言,网友不存在以发布照片非法营利的行为,而且也对孩子的面部进行了马赛克处理,因此基本不存在侵犯肖像权一说。

至于隐私权,当初网友在发帖时,并未公布孩子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

就名誉权来说,如果发帖人发布的都是真实内容,没有夸大事实,并且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孩子的权益,出于善意,那么也较难构成侵犯名誉权。现代快报记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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