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杀人犯”喊冤20年终判无罪 曾经拒绝减刑
图为杨明出狱后给母亲下跪。
51岁的杨明扶着83岁的母亲周德英在地上坐好,双膝跪地磕了三个响头。这是服刑整整20年的杨明,走出贵州省铜仁监狱后做的第一件事情。2015年8月11日贵州高级法院再审后宣判,杨明无罪。20年前的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发现一具高度腐烂女尸。同年8月28日杨明被捕。次年12月26日,杨明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为杨明辩护的律师张磊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杨明一案能有这样的结果,贵州省检察院的一份司法建议书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世同堂 迎接释放
8月11日上午,在贵州铜仁监狱,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宣判程序大约进行了40分钟。法院宣判后,杨明签收了法律文书。铜仁监狱当即给杨明办理了释放手续。
走出监狱的杨明先恭恭敬敬地给母亲磕了三个响头,随后在一家4代23人的簇拥下,坐上一辆借来的红色轿车,回到贵州天柱县城的家中。
在县城里家人放炮庆贺,中午在一家餐馆聚餐。杨明的妹妹杨孟贞电话里一再感谢大家的关心,非常抱歉地说,这一天全家都很忙,实在没时间接受采访。
对于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的结果,辩护律师张磊说他和杨明家人一样都早有预期。据说宣判前,杨明的家人也得到了一些消息。
20年前 被判死缓
让杨明蒙冤的是20年前发生的一起案件。
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城南门路边的一个荷花塘的下水道口,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年轻女尸。死者系县城一王姓女子。
当年3月28日,距荷花塘100米左右的天柱火电厂职工杨明被警方拘留。8月28日杨明被批捕,后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称死者王姓女子1995年1月21日被杨明杀害于自家开设的卡拉OK歌厅,后移尸荷花塘。
1996年11月1日,当地法院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当年12月10日,当地检察院重新起诉,但没有增加任何证据。12月26日当地法院认定杨明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