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厦门岛内非法养猪4年 能喝的井水均被污染

2015-08-12 08:29:39来源:海峡导报

邻居:“肉是臭的,没煮就扔了”

家畜的粪便未经处理便从这里排出,居住在养猪场周边的几户邻居,对养猪场主人陈某凤敢怒不敢言,但他们纷纷证实了路口的泔水是用来养猪的。“跟他们家说过很多次别把泔水桶放在村道边,她每次都说很快就搬,但4年多来就没动过。”村里人说,为此社区居委会的干部都来劝导养猪场主人陈某凤,但对方就是不听,还因此和许多邻居产生口角。

喂泔水的猪能吃吗?“她养的猪根本没有防疫,全喂泔水,肉是臭的,我买过一次,味道实在难闻,没煮就扔了。”村里一位大姐说,她宁可吃饲料猪,也比这种所谓的“土猪”健康多了。至于泔水猪的问题,国家《畜牧法》第4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不得用于养殖。陈某凤的养猪场显然不能达到这个标准。而养猪场未经审批,肉猪没有经过畜牧部门防疫,也未经正规渠道屠宰,肉质的卫生程度全都是未知数。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距养猪场60余米、东山社唯一一口能喝的井水几年前变了味道,村里人都认为是被养猪场渗透的污水污染的。由于肮脏的程度超乎想象,“她(猪场主人)的亲哥哥都发火了,去年下药毒杀了好几只鸡,引得110都上门了。”村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介绍。这一说法得到了多位村民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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