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四:违规接待,违反招投标规定等
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委会违规接待、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2010年至2014间,梧店村在沈海复线及其连接线工程项目征地过程中,用“村财”支付接待用烟、餐费等开支78711元;2013年底,梧店小学厕所改建工程未经镇村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方,支付工程款共计81254元,已用“村财”支付,但至今一直挂在“村财”账上无法报账;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自行修建村道,支付工程款60多万元。林国荣作为梧店村党支部书记、郭清发作为梧店村村委会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林承其作为梧店村出纳负有直接责任;林良喜作为梧店村会计(报账员)负有一定责任。林国荣、郭清发、林承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良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违规收取土地补偿费
涵江区白沙镇长兴村连金明违规收取土地补偿费问题。连金明在担任长兴村连厝组组长期间,利用办理旧房翻建手续的职务便利,向4家建房户多收取土地补偿费3600元,据为己有。连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违规购烟报销
北岸开发区忠门镇沁头村陈金砖、陈玉祥违规报销征兵用烟问题。沁头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兼民兵营长陈玉祥在负责征兵工作中,违规购烟,共花费人民币2030元,拆成8单,报村委会主任陈金砖审批签字后,在沁头村“村财”中支出。陈金砖、陈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六起典型案例,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要求,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节奏和步伐,深入开展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问责一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广大党员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以案明纪、以案为戒,始终牢记宗旨,自觉严守法纪,真心服务群众,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湄洲日报见习记者 郑已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