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的改革逻辑:重用改革促进派 重视人民获得感

2015-08-06 10:28:01来源:中国新闻网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改革之声】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解读】

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牵扯面甚广,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重视什么思维?习近平多次强调,改革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并且“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在2014年10月27日的深改组第六次会议上,这也是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后召开的第一次深改组会议,习近平在会议上对法治思维进行了详细阐述。

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此后,在深改组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在改革中强调法治,这也说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这两大战略是并行不悖的,也是相辅相成的。发挥法治在改革中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也是提高改革含金量的必然要求。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改革之声】

“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要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尊重基层群众实践,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务必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都能更好满足群众诉求,做到改革为了群众、改革依靠群众、改革让群众受益。”

【解读】

改革的效果怎么检验?无疑,最关键的是要看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切身感受。习近平所强调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也正是检验改革“含金量”高低的一把重要“标尺”。

观察可见,“获得感”也是历次深改组会议强调的精神。诸如,第九次会议提出“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都能满足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第四次会议提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而怎样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呢?关键是要让有金量的改革真正落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于“落实”,习近平可谓极为重视。

其中,第一次会议提出“凡是议定的事要分头落实,不折不扣抓出成效”;第二次会议提出“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第三次会议提出“落实能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第九次会议提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评论指出,再好的改革政策,如果不落地就是空中楼阁,只有动真格,求实效,确保改革落实到位,民众才能更多享受到全面深化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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