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创造更多合作共赢空间

2015-07-26 16:49:46来源:新华网

法治中国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创造更多合作共赢空间

  德国工商大会大中华区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鲍明莉在座谈会上发言。 盛一鸣 摄

“目前,在中国投资的德国企业已经达到2600多家。”德国工商大会大中华区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鲍明莉介绍,“其中大多数企业在华都取得了稳定的增长,打算在华扩大投资的德国企业所占比例也保持同步增长。”

成绩单背后,德国工商大会功不可没。作为德国工商总会全球驻外机构的一部分,德国工商大会已在大中华区设立5个代表处。藉此,德国商界与中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交流,推动德国企业在华以及中国企业在德国的发展和成长。

用法治护航美好发展前景

绘制全面依法治国蓝图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

目前,备受关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正在制定之中。根据草案二审稿,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引、活动便利、税收优惠等,并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予表彰。

“这体现了中国高度重视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服务管理工作。”王存奎指出,该法律的出台将有利于积极适应境外非政府组织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依法、有序开展活动,切实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美国全球联合之路大中华区主管陈熙对此深表认同:“我们与中国慈善机构的合作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末,我们的经验就是坚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合作组织为主导开展活动,各相关方依法对社会事务作出贡献。”

然而,美、英、德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表达了对这部法律出台的忧虑,认为可能会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造成限制和影响;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对此进行了回应:“中国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政策不因这部法的制定而改变,这一点上中国是坚定不移的。中国走向法治的目标不会改变,制定这部法恰恰是中国加强法治的一个重要步骤。”

徐显明进一步指出:“在制定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有一个基本思路贯穿始终,就是把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活动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副教授贾西津表示,当前,中国正在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要求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中国更加开放、包容,境外非政府组织将拥有更加良好的发展机遇,在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多位专家指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活动也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同世界各国一样,中国不会允许任何组织、任何人员从事或支持有损于国家安全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事情。

“中国是法治国家,将依法引导和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希望境外非政府组织深入了解中国国情,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根据本组织的章程和宗旨,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活动。”郭声琨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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