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坑”协警 莆田一协警嫌信用卡诈骗被刑拘

2015-07-24 16:15:20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7月24日讯(通讯员 肖国成 记者 王龙风)凭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及收入证明,就可以办出一张信用卡,利用这个漏洞,莆田一派出所的一名协警,冒用他人的身份,申请了三张他人署名的信用卡,诈骗2万多元。7月22日,莆田市荔城公安局刑侦大队四中队联合镇海派出所展开追查,抓获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一段时间以来,在莆田市公安局一派出所应聘协警工作的人员陈某南、陈某勇、林某霖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不但被告知不能办理,而且已在莆田一家银行荔城支行各办出了一信用卡,且有使用记录,特别是陈某勇、林某霖已透支消费22528元人民币,至今未偿还。这让3名协警既感到莫名其妙,又心生激愤。陈某南、陈某勇、林某霖3名协警遂向警方报案。

接受立案侦查的荔城公安局刑侦大队四中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很快就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7月22日17时许,刑侦大队四中队办案民警联合镇海派出所在镇海街道上成功抓获这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方某燊(男,系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人)。其交代于2013年2月开始,其利用在一派出所从事协警工作之便,看到有前来应聘协警工作的人员陈某南、陈某勇、林某霖,他们所交的身份证复印件放在派出所的桌上忘记带走了。

恰巧,莆田一家银行荔城支行办理信用卡工作人员前来“推销办理”信用卡。银行人员介绍,银行的办事工作人员都有“业务量”,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收入证明等,就可以办出一张信用卡。

于是,听者有意的方某燊就把陈某南、陈某勇、林某霖的身份证复印件偷偷地收起来了。方某燊偷盖印有派出所公章的收入证明,冒用陈某南、陈某勇、林某霖的身份,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张某某成功申请了陈某南、陈某勇、林某霖署名的信用卡。每张信用卡的额度为1万元。

三张信用卡被方某燊拿到手后,他时常在各娱乐场进行消费挥霍。至案发之日,犯罪嫌疑人方某燊已将林某霖署名的信用卡消费金额还清,但冒用陈某南、陈某勇署名的信用卡已透支消费22528元人民币铸下了诈骗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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