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公布悬赏公告 举报这些人可获50.5万元
2015-07-24 09:35:04来源:东南网
继石狮法院发布首份悬赏执行公告,承诺给予举报人5万元悬赏奖金,日前,石狮法院再次公布2份悬赏执行公告,合计赏金50.5万元。
一家三口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因经商需要资金周转,吴新雅与施珊妹母女二人,于2011年2月21日向63岁的柯女士借款220万元,并签名盖章出具了借条。吴新雅两人在陆续偿还675000元后,经柯女士多次催讨欠款拒不偿还。为此,柯女士于2013年8月14日,将两人诉至石狮法院。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吴新雅、施性凹于1983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系属夫妻关系,被告施珊妹系夫妻二人之女。母女二人的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而被告施性凹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人,依法应与被告吴新雅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但几经催讨无果,去年12月9日,被告人施性凹还被石狮法院司法拘留,此外,今年4月17日,一家三口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而三人依旧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对法院执行不理不睬,避而不见,申请人判定权益至今分文无法兑现。
上周五,申请人柯女士向石狮法院提出申请:举报吴新雅、施珊妹、施性凹藏匿住处,使法院找到吴新雅、施珊妹、施性凹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后使得本案标的额得到执行的,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20%给予奖励,即赏金为3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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