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猪场污染福建首开拘留罚单 尤溪5名老板被拘

2015-07-21 16:39:11来源:海峡都市报

□马上调查

如何罚?以废水是否达标为依据

“以前环保部门针对畜禽养殖企业的查处,多是限于责令整改和罚款等。”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说,新《环保法》实施后,针对猪场污染,环保部门拥有了新的利器。

据介绍,对这5名猪场主的立案,都是以“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导致水污染物超标排放”为由。依据《环保法》及相关规定,存在这样的行为,环保部门就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行政拘留。

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坦言,由于历史原因,尤溪县畜禽养殖企业大部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验收手续。仅依此条,对猪场也是可以进行处罚的,但是这样会“造成打击面太广,或显失公平”。

“目前我们对畜禽养殖企业的处罚,是以废水是否达标为依据。”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禁养区的养猪场要坚决拆除,对于可养区内的规模养猪场,也将充分利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新手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促使全县养猪场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探因:当地环保与警方密切配合

此前,尤溪县就开出全省首张环保“拘留单”,现在又强力查处养猪污染,这受到了省环保厅的肯定。反观全省,虽然第二季度的执法力度有所增强,但仍存在“地区间不平衡,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仍较突出”。

为何尤溪能走在前列?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认为,很重要的一点,是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伍斌带领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据介绍,在每两个月一次的重点项目视频点评会上,相关领导会专项点评环保问题,并要求有关部门根据问题进行整改。

“在领导的支持下,公检法联动,其中公安部门的积极主动配合介入,对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尤溪县环保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效果非常明显。

“公安提早介入,可以扣押账本等物品证据,防止证据灭失。”上述人士认为,对于未触及刑事犯罪适用行政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配合调查的,公安提早介入,能促使当事人配合调查,充分收集完善证据链条。对于移送的行政拘留案件,公安及时立案查处,进行行政拘留,能防止环境违法危害扩大,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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