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保护福州的绿水青山 做“美丽福州”建设的“生态卫士”
“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福州的绿水青山,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姑息。”谈及自己目前的工作,郑小波脱口而出,铿锵有力。
郑小波目前是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2013年,为服务“美丽福州”建设,福州市检察院将原林业检察处改为生态资源检察处,受案范围扩展至林业、资源、环境等各类刑事案件,增办16个罪民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郑小波成为首任处长,开始由公诉人转型成为一名生态卫士。
虽然做了17年的公诉人,但一到新岗位,郑小波并没抗拒组织的安排,更没畏惧新岗位,他很快便开始钻研和学习拓展生态工作新业务,积极介入环境污染、生态维护环节,尽职办理发生在生态领域的犯罪案件。他致力于拓展、创新生态环境检察工作领域,尤为注重检察监督与服务生态的衔接,积极延伸监督职能。
两年来,他尽心尽责当好“生态卫士”,仅2014年就带领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指导全市生态部门审查批捕18件,审查起诉56件,成功立案监督7件。
郑小波团队办理的”全省案值最大的非法猎捕珍稀动物红珊瑚案”,在福州引起了巨大反响,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据介绍,2014年12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边防支队根据线索,在连江县凤城镇一小区内破获了一起涉嫌非法捕猎、出售珍贵、涉危野生动物罪案,在两套房屋内分别缴获25公斤和76公斤疑似红珊瑚。若以市值计算,这批红珊瑚价值高达3000余万元。
2015年1月22日,福州市检察院接到福州市公安局就该案提请审查逮捕的文书及案卷材料。
是不是红珊瑚?必须交由鉴定机构鉴定。但在审查中,检察人员发现之前出具鉴定材料的闽林司法鉴定中心不具备海洋水生动物的鉴定资质,遂重新寻找具备资质的机构重新鉴定,确认所缴获物品为红珊瑚。
定一罪还是数罪?但非法捕猎、非法出售为同一法条的两个罪名,以往只择其一。若选择非法捕猎,则需确定活体数量。但要红珊瑚的活体数量难度较大,相关定量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反而以出售珍贵、涉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论罪,涉案红珊瑚价值较为容易认定。
郑小波带领团队还是克服了以上种种困难,最终,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猎、出售珍贵、涉危野生动物罪,批捕卞某,谢某则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涉危野生动物罪。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接下来的工作,郑小波表示,继续站好自己岗位,做好手头每件事。同时,他对检察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做好检察工作需要“无中生有”。不能仅停留在日常被动的案件审理工作中。还要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案件的情况,主动和相关部门沟通,不断探索、完善生态保护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