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食品遭到解聘 主管起诉麦德龙索赔被驳回

2015-07-17 07:12:57来源:福州晚报

商场做法未违规

麦德龙反驳称:该商场出具的两次警告书均有张先生确认。在2013年11月25日的书面警告中,他在警告书中写了自己的意见,承认管理上出现疏漏,并同意该警告。由此可见,商场的做法并非有违公平公正。商场的其他食品部门均未发现超过保质期商品仍在销售的现象。而且,张先生的前一任部门主管在审核检查中也未发现超过保质期商品。正是因为张先生思想上不重视、管理不当,才导致问题发生。在连续两次出售过期商品事件发生后,麦德龙找张先生沟通,计划将其调整至另一部门工作6个月,但对方当场拒绝,要求单位给他发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因此,商场的做法完全合理合法。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麦德龙依合法程序制定《员工手册》和《会议纪要》,其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且张先生在收到书面警告前系知悉上述规定的。现因他管理的食品出现保质期问题,麦德龙依据《员工手册》及《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对他作出两次书面警告,报经工会同意后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麦德龙向法院表示其可基于人道主义的立场,补偿张先生1.1万元,法院予以照准。

据此,该院最终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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