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极少数违法律师是为了创造更好执业环境

2015-07-15 08:07:48来源:新华网

依法打击极少数违法律师,是为了给广大律师创造更好执业环境

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界有关人士及专家谈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少数律师涉嫌犯罪案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邹伟、徐硙)近日,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连日来,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界有关人士及专家表示,坚决支持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极少数律师。清除律师队伍里的极少数害群之马,有利于为广大律师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多位人士呼吁,广大律师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恪守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极少数违法律师是为了创造更好执业环境

“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极少数涉嫌犯罪的律师,作为律师工作主管部门,我们坚决支持。”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何勇14日受访时说。

何勇指出,律师是法律职业从业人员,一切执业活动应当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近期查处极少数律师涉嫌犯罪案件,一些涉案律师带头挑事、非法滋事,这些行为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范围,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从业准则,涉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涉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与律师的身份定位、与法治精神均背道而驰。

极少数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大闹法庭、辱骂诋毁法官,甚至组织一些不相干的人在庭外围观、“声援”,在网上发表一些不当的言论,企图通过干扰司法活动、赢得官司。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指出,这些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王进喜介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明确,“以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有误导性的宣传或者诋毁有关办案机关和工作人员以及对方当事人声誉等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属于《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有“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等行为,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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