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被胁迫卖淫 19岁从男友按摩店中带领5女逃离
2015-07-09 09:21:32来源:泉州晚报
带领五名女孩 逃离“火坑”
“我一定要带你们离开!”去年10月1日下午6时多,小咏带着6名被胁迫卖淫的女子离开按摩店,一行7人打的到芳草园后,其中一女孩因担心被兰某坤报复不敢离开,小咏只好出钱让她打的回店里。
今年7月7日法院宣判后,小咏告诉记者,她本来想把这些女孩带到晋江,让她们入厂工作一个月,赚点路费再买车票回家,不料这些女孩都没有身份证,厂方拒收。
怎么办?小咏犯了难。既不可能再把这些女孩送回“火坑”,又不可能带她们乞讨,思量再三,她选择了报警。小咏说,她明知自己协助卖淫,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但当时已经没有其他出路了。她这样做,只因15岁那年,她也经历过被胁迫卖淫的痛楚。
回忆起往事,她情不自禁痛哭起来。原来,由于和母亲关系不好,15岁那年的一天晚上,她在大排档喝酒后,一名男子靠近她,骗她说要给她介绍工作,未想竟掉入被迫卖淫的陷阱,后悔不已。
考虑相关情节 法院给予轻判
本案人民陪审员陈芸生介绍,协助卖淫罪是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一般要判5年—10年的实刑,但法院考虑到小咏有两个法定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一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自首情节,二是协助公安人员抓到同案犯的立功情节,再者她勇敢地帮助多名未成年女子脱离“火坑”,所以法院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上页3/3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