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实行特殊价格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授权批准,福建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经省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价格管理权限授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具体管理部门行使。这项规定特别具有福建特色,也是国家批准设立自贸区的4个省市中,唯一取得这项特殊政策的省份。
省物价局表示,在2015版定价目录发布实施的同时,将多举措确保该措施的顺利出台和平稳过渡,切实做到定价权力清单化,清单之外无定价权,确保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价格合法权益。
未放开前期物业费定价
2010版定价目录中,我省仅对住宅(不含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此次修订定价目录的过程中,部分物业企业呼吁取消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定价项目。但因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涉及千家万户利益,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业主没有选择权,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等诸多问题,放开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时机尚不成熟。
因此,我省继续对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管理,但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权限移交市、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与房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