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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两历史风貌建筑店面收回 将重新规划利用

2015-07-04 10:54:27来源:厦门日报

鼓浪屿两历史风貌建筑店面收回 将重新规划利用

  黄荣远堂一层作为观光景点经营。

鼓浪屿两历史风貌建筑店面收回 将重新规划利用

  延平戏院旧址一层被改成类似商场经营。(本组图/本报记者 黄晓波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晓波)记者近日从鼓浪屿管委会获悉,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评审整治工作开展至今,属于鼓浪屿房管所评审范围的部分已全部完成初审,“啃骨头”的复审工作全面铺开,预计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非住宅公房的评审工作。

  另据鼓浪屿房管所透露,评审整治截至目前,除了已被收回的6家店面,还向另外6家店面发放了收回通知书,其中包括黄荣远堂和延平戏院旧址两处“申遗核心要素”。

  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张顺彬透露,最终纳入本次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评审整治的非住宅公房共有215家,当中应由主管部门鼓浪屿房管所评审的165户已经全部完成了初审(扣除的50家中,有32家店面由某国企租赁,明确由该企业自行组织评审,再由评审办公室验收,另有18家参照非住宅公房管理的小木屋明确不评审,专项拆除或收回)。目前,评审合格的有88家,合格率约5成,另有早期完成初审并复审未通过的6家店面已被收回、6家店面将被收回。

  鼓浪屿房管所负责人黄祖密介绍,店面评审不合格,最常见的原因在于其经营业态不符合《鼓浪屿商业业态控制导则(暂行)》,其中尤以容易产生油烟的烧烤店、大排档居多。“这些餐饮店不符合《导则》中‘住宅楼、距离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禁止设置产生油烟、噪音污染的餐饮业项目’的要求。”黄祖密说。

  此外,安装颜色或造型夸张的店招、摆出大屏电视广告、设置扩音喇叭等外立面不合规范的行为,也是评审不合格的一大原因。

  收回原因

  黄荣远堂:一层经营不利于风貌保护

  在即将收回的6家非住宅公房店面中,有两家堪称“重量级”——黄荣远堂与延平戏院旧址。店面收回后,将重新规划、保护并利用。

  位于福建路32号的黄荣远堂,既是重点历史风貌建筑,更是53个申遗核心要素之一。近几年来,黄荣远堂一层由承租人向代管部门租下后,转租他人并开发作为观光景点经营。

  黄祖密介绍,其经营与风貌保护有多处相悖的地方,没能达到鼓浪屿对风貌保护的要求,整改后依旧未能通过复审,且存在层层转租现象,故收回。

  黄荣远堂>>

  建于1920年的黄荣远堂是鼓浪屿华人花园洋房建筑的优秀代表之一。该建筑早先是菲律宾华侨施光从的别墅,1937年,被地产商黄仲训买下,将其房地产公司“黄荣远堂”办事处总部从泉州路74号迁至该建筑。黄荣远堂由体量较大的主体建筑、附楼及庭院组成。其正面仿塔斯干巨柱支撑的半圆形平面柱廊十分壮观,庭院风格中西合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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