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62路公交司机用肘部开公交车 乘客吓出冷汗

2015-07-04 09:29:25来源:海峡都市报

公交公司:涉事司机 曾评优秀驾驶员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交集团了解到,涉事司机叫黄冠华,2008年加入62路公交车队,曾被评为2014年3月1日到2015年2月28日期间的优秀驾驶员。“因为乘客的视频并没有拍到司机的正脸,我们排查3辆可能在8时15分途经秀山路车站的公交车,最后锁定这辆车牌号为闽AY8621的公交车。

“这名司机也算是一名老司机了,按照公交公司内部对司机的评判标准,目前这名司机已经拿到满级,也就是说,他至少5年没出过事故以及投诉和违章驾驶的情况。”62路公交车队的林队长说,对于这件事情,车队也很重视,联系上黄师傅时,他的车子刚到仁德公交车站。

对于当天的事情,黄师傅也表示后悔。他承认自己在行车途中有用手肘开车的情况。“当时路面平坦,因车流量大,车速也不快。”司机说,因等红灯时,他是趴在方向盘上,绿灯亮起后,因前方车子没长距离移动,所以他就用手撑脸,用手肘开车。

为此,黄师傅也对事发时在车上的所有乘客表示道歉。对此,林队长表示,黄师傅的行为已妨碍了安全驾驶,昨日下午他已被停岗,同时车队已对他作出停岗学习2天的处罚,并按照规定扣罚100元,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警方:妨碍安全驾驶 发生事故要追责

福州一驾校的黄教练告诉记者,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用手肘开车,但根据交通法规规定,双手不得离开方向盘。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真的是太危险了,当时不仅公交车上的乘客特别多,路面上的车也很多。”黄教练说,手肘不比手掌,无法准确控制力道,在打方向盘时,一个不小心用力太大,多转了方向盘,那肯定会出事故的。不仅其他车辆受损,车上乘客也可能因为碰撞时的冲击力而受伤。

对此,福州交警相关人士说,道交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安全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而在道交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显然,该司机的举动违反了上述规定。若是交警发现,则会予以拦停进行批评教育;不过,对于此行为,法律没有明确条文处罚,但若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该司机的举动则要被追责,并会直接影响事故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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