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泳池外包经营成趋势 业主:外包要按章办事
2015-06-25 10:06:35来源:南安商报
【律师】
小区泳池是公共设施
应先考虑业主需求
对于泳池能不能外包的问题,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志聪也有看法。
“小区游泳池毕竟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不论由谁经营,应尽量优先考虑业主的需求。”苏志聪告诉记者,小区游泳池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买房子时算进了公摊面积,这种情况下,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外开放、由谁管理等;另一种是产权归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所有,这种情况下,业主原则上无权干涉是否对外开放。
苏志聪说,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外包泳池之前,必须对泳池承包企业进行了解,证照齐全有资质企业才有权利承包。“小区泳池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如果承包企业有资质,应由企业全权负责;若承包企业没有资质,那么泳池产权方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记者 庄晓丽 林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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