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1年受理1000多件涉毒案
去年至今年5月,泉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360件1846人,审结1295件1714人;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1150件162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含死缓)的犯罪分子共计360人,重刑率22.1%,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13.6%。
一年来,两级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重大毒品犯罪、吸毒引发的暴力、侵财犯罪时有发生;二是容留他人吸毒情况多发;三是涉毒犯罪类型增多。
泉州中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去年以来,泉州两级法院审理的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如2014年,两级法院一审审结该类案件70件76人,同比上升84.21%和85.37%;今年1至5月份,两级法院一审审结该类案件77件82人,已超过2014年全年总数。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中的“场所”不仅是指住宅、居所等较为固定的场所,还包括宾馆房间、KTV包间等临时性租用的场所,甚至汽车等交通工具。只要与外界存在一定的独立隔离特性,并在一定时间内处于行为人排他性实际控制之下的空间场所,都可以被认定为“场所”。
中院新闻发言人还介绍,《刑法》所规定的毒品犯罪类型中,除常见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之外,还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罪名。
上页4/4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