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银行1年半曝出18起存款失踪案 涉及金额46亿

2015-06-24 09:59:26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是银行失职,还是家贼难防?

6月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

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首次专门为“柜面业务”立下20条新规,规范加固银行内控,对开户、对账、账户监控、印章凭证管理、代销业务5个关键环节“打补丁”。同时,强化银行的“双线问责”机制。

其实,监管部门曾多次发文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控。“此次提出的20条具体要求,是对此前文件的细化、‘打补丁’,强调将原有要求落实到位。”中国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邓智毅表示,“初步看出来,银行全责的案件占少数,且纠纷案件多集中于柜面操作。”

今年1月初被媒体曝光的杭州联合银行42名储户共计950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事件,就是犯罪团伙收买了银行工作人员,储户在柜台输入密码时被误导,资金被存入后立即转到其他账户。

此次银监会发布的《通知》特别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柜面业务流程控制。《通知》要求,客户申请办理柜面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凭证签字、语音自助提示、屏幕自助显示等方式告知客户其办理的业务性质、金额并得到客户确认,确保根据客户真实意愿办理业务。

梳理银行存款纠纷事件可以发现,这些案件中,都涉及银行内部员工,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份,博取储户信任。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兴业银行北海分行一高管苏瑜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间,利用“帮办银行过桥业务赚取高额利息”为由,诱骗兴业银行多名大客户共约30亿元(报案额11.6亿元),并于今年5月人间蒸发。苏瑜在2012年就开始以“银行过桥贷款业务”的名义和一些熟人或客户“合作”,将其资金归集私下去做高利贷,并“分红”给这些贷款人非常高的收益。2014年11月,苏瑜以“需要短期资金贷款周转”的名义再次向“老客户”吸纳资金,最终卷款消失,不知去向。

6月9日,兴业银行方面回应称,5月中旬已接到警方通报,该行前员工苏瑜涉嫌个人非法集资已被立案,目前正在调查。涉案人苏瑜于2015年3月27日主动向分行递交离职申请,分行批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苏瑜并非高管。兴业银行方面称,事件性质属于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该行仍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然而,对于兴业银行的回应,马上有媒体报道指出,涉案人是在出事后才辞职,并不是银行说的先辞职后出事。还有受害者称,是在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的办公室里与涉案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对于上述说法,《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联系了兴业银行进行求证,兴业银行新闻事务代表邵芳卿表示,目前无最新官方消息回应。对于《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对兴业银行风险管控、人员管理方面的采访要求,对方也表示了拒绝。

而储户频频遭遇“贴息揽储”、“飞单”事件,也备受各方诟病。“最近我们看到不少银行有把‘存单’变‘保单’行为的报道,对银行来说,规避这种情况出现的核心就是要规避操作风险。”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助理总经理、中关村支行行长丁遂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有些地方,一个支行的行长长期由某个人担任着,他就控制了整个支行全部的流程,虽然银行也设置了柜员管理方案、内外相互制衡机制,但因为支行行长当的时间长了,把营业部主管、客户经理等都变成了他的‘手下’,上下都听他一个人的,就没法形成监管和监控。”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银行对员工的监管“篱笆”扎得不严,以“吸储规模论奖赏”的考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更是“误导”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业绩压力大,他们为了完成任务,可能会铤而走险非法揽储;二是银行“内鬼”胆大妄为,置法律于不顾,他们利用银行内部业绩导向的考评机制漏洞,从事非法揽储的犯罪行为;第三,也与储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关,给了这些人可乘之机。

分享到: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