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景区违规涨价 清源山被点名违规上调门票价

2015-06-23 15:45:38来源:闽南网

景区“成本压力说”成立吗?

近年来,每逢景区票价调涨,相关地方部门便往往以“成本压力”为由。但从公布门票业务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看,门票业务的收益十分可观。比如,2014年峨眉山A的游山门票业务毛利率达43%,以门票收入为主的大连圣亚的毛利率达到55%,同样以门票收入为主的宋城演艺旗下的杭州宋城景区毛利率更是超过了75%。

大笔的门票收入去哪儿了?据峨眉山A的年报披露,游山门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50%左右要上缴峨眉山管委会,此外还需从门票总收入中提取1.5%和3.5%作为“景区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景区专项资金”,其余的才计入景区门票收入。

专家介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就门票收入使用范围进行约定的法规性文件,只有少数地方性法规对此作了简单规定。比如,2011年颁布的《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以及对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那么,在实际中,门票收入是否主要用于风景名胜的保护和必要的损失补偿了呢?以湖南张家界景区公布的数据为例,在武陵源核心景区180元的门票中,除了36.5元的“资源有偿使用费”,市、区、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级单位要提取共计51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真正用于景区的“运营维护成本”仅71元,占比不到40%。此外,市区处三级单位还提取了8元的“价格调节基金”。总计交给政府部门的费用超过了票价的一半。

据记者了解,在安徽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和九华镇的民生工程建设资金也要从景区门票收入中“挤出来”。安徽某5A级景区相关负责人透露,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景区管委会每年需要多少经费便从下辖景区拿多少,有时并没有固定比例”。

除政府部门外,相关企业也会从门票当中“抽成”。比如,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峪园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还要分别从张家界的门票中提取2.5元的索张公路建设费和7元的峪园公路建设费,这两条道路并非景区内部道路。省澧水公司还要抽走2元的“防洪水利建设费”。

以“发展旅游经济”为名,一些地方还将巨额广告费用摊到游客身上。广东省韶关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丹霞山景区门票价格的听证报告》显示,自2010年成功申遗后,丹霞山景区共投入1551万元宣传经费,这笔宣传经费也成为调价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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