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14年度年报公示仅剩一周 六大后果敲警钟

2015-06-23 15:40:18来源:海峡导报

后果1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按期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户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2014年就有16713家未按期公示2013年度年报的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有近4500家商事主体补公示年报并申请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有小部分经营者认为目前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申请手续很简便,即使未按期年报,只要补公示了提交申请后马上就能恢复。需要提醒的是,只要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就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曾经的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终生”。

后果2

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不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各政府部门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名称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去年,有一部分企业因为疏忽等原因未按期公示年报,也没有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等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才发现受到了限制追悔莫及,如质监局对其不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财政局审核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投标项目时也将其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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