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2015-06-23 10:37:01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三明6月23日讯(记者 肖晓敏)记者从三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局通报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
1、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伍正发等人因下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4月,清流县劳务派遣服务分公司负责人刘六妹因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娱乐消费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被予以解聘。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伍正发被免去局长职务,调整工作岗位;主任科员张云根(分管劳务派遣公司)被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公开检讨。
2、泰宁县金湖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周德平因下属违规公款娱乐消费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3月,泰宁县金湖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业根先后多次公款娱乐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泰宁县金湖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周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沙县住建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王仁伟等人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沙县住建局发生同城吃请、部分接待标准过高、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公款旅游、违规转嫁开支等问题。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沙县住建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王仁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时任沙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法金被效能告诫并免去纪委书记职务。
4、永安天宝岩管理局副局长郑金双等人因下属单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清明节期间,永安天宝岩管理局上坪管理所副所长陈加旺(主持工作)多次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永安天宝岩管理局副局长郑金双被诫勉谈话,办公室负责人陈教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永安天宝岩管理局纪委书记廖金朋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