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劳资关系最大公约数

2015-06-21 09:39:29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这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梳理,体现出中央高层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重视。”在5月3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劳动学会和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分会联合召开的“经济新常态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会”上,多位劳动关系领域权威研究者这样表示。

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当前我国面临怎样日益复杂的劳动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劳动关系矛盾的性质特点,怎样才是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如何在经济“新常态”下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以及怎样诠释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等,是高层决策出台后引发各界热议的重点问题。

“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实事求是地说,在以往的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关系调整中,我们对劳动关系问题的关注不够。事实上,劳动关系是其中最重要的关系”。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宋晓梧教授说,《意见》开宗明义:“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中央文件将‘劳动关系’提到这样一个高度来重视,意义非常重大”。

“这样的表述,是一个非常高的高度。《意见》是中央对于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劳动关系调整的经验和理论进行的概括总结,并且提出了中国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框架和制度建构。”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兼劳动关系分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说。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认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劳资双方的最大公约数。但是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由劳动关系引发的矛盾将是持续的、长期的,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

“劳资矛盾是一种历史的力量。如果把视野放得更开阔一点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国家在经历同等阶段的时候,都必然会遇到这类问题。”中共中央党校社科教研部副主任吴忠民教授认为,“对转型期的中国而言,由劳动关系引发的矛盾将是社会主要矛盾之一。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并非不可改善。”

“作为国际组织,我们承认,中国正在经历一个非常深刻的改革和思考的过程,劳动关系是其中非常困难的一个环节,需要非常小心地去应对。”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局长德美尔说。

在吴忠民看来,化解劳资矛盾既是一种挑战,也是执政党提升执政能力的机遇。“劳资矛盾,早解决比晚解决要好,主动解决比被动解决要好。一旦延误,以此为连接点,将对其他一系列社会矛盾形成起推波助澜的作用,加重各界对于社会矛盾的负面心理。”吴忠民说。

在理性客观地认识“劳动关系”、“劳资矛盾”对于当代中国的意义的基础上,《意见》明确要求“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并指出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在以往的中央和国务院文件以及其他部门文件中,都没有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的艰巨繁重性表述得如此明确而突出。这为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劳动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种种问题,提供了一个基础性的宏观背景。”常凯说,然而从现实层面来看,社会各界对于劳动关系、劳资矛盾的认识仍然存在分歧。

在实践中,有的地方和企业忽略了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积极作用,有的研究者甚至建议取消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协商制度,并把劳动生产率和工人工资增长看成是一对天然的矛盾。

“这些观点是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的。”宋晓梧认为,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于劳动关系的基本理念,各级政府和企业都需要进行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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