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身边人,害人又害己
朱福林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他一般不敢直接收受钱物,收受的好处大多由其妻子、侄子、侄女等亲属出面操作,自己躲在幕后。朱福林深陷犯罪的泥潭与其“家门失守”有一定的关系。
朱福林“爱好”投资房产。他从购买小商铺、集资房开始,慢慢涉足商品房、高档别墅,从金华本地买房开始,慢慢发展到杭州、上海、海南等地。
为了规避组织对其财产的调查和掌握,朱福林将部分涉案房产登记在其亲戚名下,而且其大部分购房、炒房和重大投资行为没有如实向组织申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朱福林来说是形同虚设。
从2009年开始,随着掌握的资金越来越庞大,朱福林夫妇为规避反洗钱中心对其重大资金进出情况的监控,共借用亲戚朋友10多个“账户”用于资金转账,可谓用心良苦。
朱福林妻子在金融机构工作过,投资理财意识很强,家里重大经济活动基本上由其具体操作,在家中扮演“财政部长”的角色。
朱福林刚开始担任权力部门领导时,知道自己是房地产商和企业老板的攻关对象,特别能严格要求自己,请客吃饭及各种礼物都能拒绝,对妻子也一再严格要求,让其严把家门。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房地产商送钱花样百出,朱福林周围拍马屁的人也越来越多,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早就将开始的谨慎抛到脑后。其妻子也慢慢淡忘了最初的承诺,不仅没有尽到贤内助的职责,反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010年底,房地产老板黄某某为了感谢朱福林在其办理房产项目土地证方面的帮忙,想通过炒房获取差价的形式送钱给朱福林。于是,朱福林叫妻子以岳母的名义支付了定金,以低于市场价100余万元订购了一套房屋。两个月后,黄某某说可以将房子转手获取差价,朱福林又叫妻子支付了全额房款。房子转手后,获利100余万元。由于时间间隔太短,朱福林妻子又应丈夫要求,直到半年后才去领取了这100余万元。
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朱福林自己贪腐,还把家人“拉下水”,夫妻上阵,亲属共贪,结果是害人害己,给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他的悲剧警示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明,也要对亲属严加管教。领导干部应当谨记,清廉是从政最好的“护身符”,也是对家人的最好馈赠。(记者 李志勇)
案件点评
最大的聪明其实是“手莫伸”
——评朱福林案
朱福林案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所谓“曲线腐败”——假借“投资”、“理财”等貌似“合法”的名目,大肆受贿敛财。自以为很聪明,可以瞒天过海,实则“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本经不起审查,最终难逃法网,徒留唏嘘和教训!
朱福林真的不知道那些所谓曲线手段违纪违法吗?未必,他更多的是心存侥幸,不愿相信事实而已。这让人想起安徒生的童话《皇帝的新装》,利令智昏的皇帝经不住骗子的诱惑,自欺欺人地穿上“新装”招摇过市,最终骗局被揭穿,为千万人所耻笑。
世上会有瞒天过海的手段吗?答案是否定的。正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犯罪心理学专家所说,现在一些腐败分子试图通过自以为“巧妙”的手段,钻法律法规的空子,以逃避惩罚。实际上,这个空子不能钻,即使你侥幸钻过去了,也会留下痕迹。神不知鬼不觉、了无痕迹的事情,只可能出现在神话里。
奉劝那些像朱福林一样的所谓“聪明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正的“聪明”,应该效法东汉“四知太守”杨震,面对诱惑,始终坚持“手莫伸”。(晓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