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虎”同日落马 首被通报“瞒报个人事项”

2015-06-16 09:03:05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日(15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两人行政开除处分。北京青年报记者观察发现,中央纪委本次“双开”通报内容十分具体,例如孙鸿志被指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车;廖永远则存在“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孙、廖两人的违纪情节均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一项,在中央纪委针对省部级官员的“双开”通报中,这种表述还是首次出现。

通报

孙鸿志和廖永远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孙鸿志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车,收受礼金,公款吃喝、住宿、旅游、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对廖永远的通报中,也出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表述。

此外,廖永远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中央纪委通报指出,孙鸿志、廖永远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鸿志、廖永远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审查决定,最高检依法对孙鸿志、廖永远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焦点

“瞒报个人事项”写入“双开”通报意味着什么?

北青报记者观察发现,孙鸿志、廖永远两人的违纪情节均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一项,在中央纪委官网针对省部级官员的“双开”通报中,这种表述还是首次出现。

对官员的“双开”通报涉及哪些内容?

公开报道显示,今年以来,共有包括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在内的10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被“双开”。

尽管涉案情节不同,但对他们的公开通报内容基本一致,例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等等。此外,孙鸿志、廖永远等5人还涉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的问题。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对于官员违纪情节的通报,主要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处分条例,上述条例覆盖了各类违纪行为的“细节”,例如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等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属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种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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