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举债娶妻 新娘隐瞒病情婚礼当天突发病抽搐

2015-06-15 11:13:15来源:宁德晚报

感情破裂离婚获准

依法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走访了原告居住地附近居民李某、黄某等人,并根据原告的当庭陈述,证实原、被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即自2014年12月26日起至今并未实际共同生活。同时,原告明确表示双方无法共同生活,结合被告庭审后到庭同意离婚的意思,法院可以认定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原、被告对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没有异议。

同时,对于彩礼返还问题,承办法官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并结合多名到庭证人的陈述,证实原告因支付礼金大量举债,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原告认为被告购买的陪嫁物品及已返还的礼金等折合40000元,要求被告返还彩礼50000元,法院综合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酌定被告应当返还彩礼金额为40000元。因此,法院最后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发还原告彩礼40000元,并依法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彩礼。

(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林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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