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收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信之后,我再次写信向香港保险业监理处说明,该公司在拒赔信中作为拒赔理由的病史,与我老婆得乳腺癌并无直接关联,并且证明了2010年时,老婆曾在香港进行过全身体检,当时显示一切正常。”林先生告诉记者,“我也找了律师朋友咨询过此事,他告诉我,类似的情况如果是在大陆进行诉讼,我获得胜诉的概率是百分之百,但就不知道在香港是不是也这样,因为香港保险公司的合同和我们大陆的有所不同,香港的法律和大陆的也不同。”
为此,林先生咨询了香港的律师,“如果保监局(指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没有办法的话,且诉讼胜率高的话,我们可能就要走法律途经来解决这件事了。”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避免遇到和林先生同样的遭遇呢?记者采访了一位在大陆某保险公司从业多年的张女士。
张女士认为,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要认为香港保险业历史悠久,就盲目地向香港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我的建议是最好还是跟大陆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香港的法律和我们大陆有所不同,万一出现纠纷,解决起来难度加大。”
业内人士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单里面的条款,跟业务员确认相关情况并如实告知,避免在理赔出现纠纷时,出现像林先生这样被保险公司挑刺的情形。
(闽西日报记者 张梓睿 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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