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6月15日讯(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叶永青)从今天开始,晋江生育一孩不用“准生证”了,比省里规定的7月1日提前半个月。
海都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卫计局获悉,根据省卫计委发布的《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晋江从今日起全面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生育一孩无需申办《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再生育审批将实行承诺制,且再生育审批权限也将由市一级卫计部门委托镇(街道)进行再生育许可;再生育审批虚假承诺者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受相关惩戒。
夫妻均属初育
仅需登记无须办证
根据意见,在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方面,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社区)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更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群众登记后,由登记方负责在30天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通报夫妻双方户籍地。
记者了解到,对于夫妻双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可以在登记后当场发证。此外,晋江“人口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将在年底前建立,全面铺开,逐步实现《生育服务证》无纸化。届时,市民可网上自助办证。对于跨地区、跨部门需提供婚育情况证明的,也可通过该平台解决。
晋江市卫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今生一孩只要孕后到村(社区)登记备案就可以了,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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