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搭建“讨薪板房村” 为了向开放商讨欠款
上月末,中国之声报道了北京的一处“板房村”。在北京肖家河桥附近,一开发商烂尾项目区域内,有人盖起了连片的彩钢板房,被出租做仓库或居住使用,里面正常通水通电。
当地管理部门称,板房是和开放商有经济纠纷的施工队搭建起来的,为的是,能和开放商讨要欠款。因此,这里也被称作是“讨薪板房村”。
但是,对于这片违建板房,当地管理部门曾表示,涉及经济纠纷和烂尾情况,而且开发商不出钱拆除,所以管不了、拆不起。此处的治理也成为了管理部门的一道难题。
据了解,这片违建板房已发展超过一万平方米。而施工方和开发商的经济纠纷尚未最终解决。那么,这片违建就放着不管吗?应由谁来负责治理?可以如何解决?
这片板房在一小区开放商烂尾工程区域内。其所在马连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红军称,板房是和开放商有经济纠纷的公司搭建的:他为了从开发商讨要这个材料款跟工人的工程款。唐县的三家公司就占领这地方。现在据说这里头有一万多平米的违建。这一套东西啊。
工程从2008年停止建设,烂尾至今,搭建的板房已颇具规模,有些讨薪人员自己居住,有些出租给他人居住或用做仓库。施工方,唐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人员说,他们留在这是为了和开发商要钱:一个是欠工人工资,第二个是材料款。欠人材料款也过来要账,过来要账他没地方住,我也搭两间,就这样慢慢的(越来越多)。
一开始挪到地下室,地下室就说是潮,工人腿疼腰疼,这才是自发的在上头盖几间房盖几间房。你好比说我来要账了,有工人过来了,给你搭两间房,慢慢的他自动他自己都会搭几间房,就这样了。得有生活来源,往外租几间。
然而,对于欠钱的说法,开发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并不认同:我公司负责任地说,不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关于经济纠纷这个问题,他们提起了上诉,我们也提出反诉,目前正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结果。
据了解,该开发商和唐县施工方的经济纠纷案件还在办理流程中,尚无最终结果。马连洼街道办副主任王红军表示,这里因此难于治理,和甩尾项目有关,管不了;开发商不出钱拆除,拆不起:开发商说开发商的,他们三位队长说他们三位队长的理,但我们只是看外表看事实啊,那我们逐渐在做他们三位的工作,把这个违章给拆了,先易后难。存在安全隐患,比方说现在实体全是彩钢板的,因为这存在安全隐患,另外汛期,为什么从地下室开始做,这底下清完,清完以后第二步上边的。
除了和唐县施工方的经济纠纷外,这一区域还面临其他问题。据了解,目前,该开发商资质已过期;在另一起案件中,此处烂尾项目区域也已被法院查封。
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陈主任:他是08年的时候就过期了嘛。那你说归谁管,比如说你的开发行为,它又不像政府安置房。你这怎么上啊,钱的问题解决不了你说谁去弄啊。你说你管还是不管呢,你不管你觉得它老这么烂在这,你管吧,根本都没有开发的资质了。
那么,如此面积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板房也因此就放着,管不了吗?应该谁来管?马连洼街道办发言人刘源:解决这个事的主体,当时区里明确的,是建委和海淀镇(区),马连洼街道就是配合。我们也有必要把这个尽量搞清楚,要发挥我们这个属地责任,把安全隐患消除。我们现在就是,要控制,继续按照对新生违建零容忍的态度,要控制住,然后逐步地来消除这些既有的违建。
日前,马连洼街道表示,考虑这片板房区域的实际情况,将分类,逐步治理。马连洼街道办发言人刘源:按说如果在他们红线以内的拆迁,如果有费用产生的话,应该是开发商,但开发商他现在就是这种状况。我们下一步的做法就是,和开发商合作,接触唐县的三个公司,毕竟这个违建是他们建成用来牟利的,你无论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但是违建你不应该建。
刘源介绍,因为施工方和开发商间有经济纠纷,将先清理用于出租的板房,暂时保留讨薪人员住所:拆除这个违章建筑的话,也准备给它留一些,他的一些工人的宿舍,他们这些讨薪的工人他总得有地方住,但是你现在因为是不仅仅影响环境,关键是有大的安全隐患。
因为现在他们也都有合同,都是出租给公司出租给个人,先解除这种合同,以这种出租是违法出租,尽快把这个大量的人员先能够分流出去。再做下一步的工作就相对容易。央广网北京6月14日消息(记者杨博宇 刘飞 实习记者邓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