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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碧里村村主任贪污30万乡财 非法占用农用地

2015-06-12 10:23:09来源:福州晚报

  借出村财不想还

  另外,陈其勤在担任碧里村村主任期间,于2011年分4次向碧里村出纳陈某(另行处理)私自借出村集体公款26.5万元。2011年底,陈某多次要求陈其勤归还,陈其勤伪造了一份总额26.2585万元的“碧里狮岐2×5万吨码头项目陆域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发放明细表”,要求陈某在表格上帮助他伪造部分村民的签字并加盖手印。

  2011年12月,陈某应陈其勤的要求将该明细表附在当期碧里村会计凭证中拿到碧里乡经管站过账,以填补陈其勤的资金漏洞。

  两被告人均获重刑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尤春、陈其勤非法占有公款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陈其勤非法侵占集体公款构成职务侵占罪。碧鑫公司超审批范围将碧里村白佃岗山场承包给福清宏达公司挖土取石,陈其勤作为该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尤春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对全部贪污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陈其勤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最终,该院以贪污罪判处尤春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陈其勤有期徒刑11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罗源碧鑫投资有限公司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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