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12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罗源县碧里乡碧里村村主任陈其勤,除伙同乡政府会计尤春贪污公款外,还私自借出村集体公款并非法占用农用地。日前,福州市中院对尤春、陈其勤及其所开的罗源碧鑫投资有限公司都追究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合谋虚构名目贪污30万乡财
办案机关查明,2010年2月初,尤春与陈其勤决定利用尤春兼任罗源县碧里乡财政所会计的职务便利,套取碧里乡财政所资金30万元用于两人日常开支。
2010年2月11日,尤春虚构“基础设施补助”名目,将碧里乡财政所资金30万元转账到陈其勤提供的罗源县澳礼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为陈其勤)账户内,尤春、陈其勤各分得赃款15万元。
2010年7月1日,碧里乡财政所收到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15万吨码头补助款”30万元后,二人商议将上述转出款项与收入款项均作未入账处理,使碧里乡财政所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2008年至2011年期间,碧里乡政府自来水厂承包人将2007年至2010年的承包费10.4万元上缴碧里乡财政所。尤春故意不按规定入账,除31946.4元用于支付碧里乡政府部分日常招待、办公费用等开支外,余下的72053.6元被尤春侵吞。
尤春还利用担任碧里乡卫生院会计的职务便利,于2011年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侵吞碧里乡政府下拨给碧里乡卫生院的补助款2.4万元。
非法占用农用地
2012年11月1日,碧鑫公司法人代表陈其勤代表公司与福清宏达公司签订了“取土采石协议书”,将碧里乡碧里村白佃岗山场(含超审批范围外的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承包给福清宏达公司挖土取石。福清宏达公司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在白佃岗山场按协议挖土取石,造成超审批范围外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被毁坏占用。
经司法鉴定,该山场超审批范围占用土地面积为31.5亩,其中林地面积为24亩(林地属性为国家级防风固沙林),非林地面积7.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