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建宁县气象局局长张东福在参加气象灾害防御及对策研究班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超标准公款吃喝;接受他人赠送的紫砂壶;参与公款旅游并公款报销费用。2015年5月25日,该县纪委给予张东福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所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013年5至7月建宁国有林场支部书记蔡世锋在三明市委党校学习期间,5次宴请同班同学吃喝,违反规定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13年12月,蔡世锋在建宁荷花大酒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原单位同事和朋友等人员的住宿,费用由建宁国有林场支付。2013至2014年度,国有林场接待费高达53.91万元,蔡世锋本人作为支部书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不但不制止,而且参与其中。2015年6月8日,该县纪委给予蔡世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所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014年1月1日,建宁国有林场驾驶员周金辉驾驶私车到三明办私事,加油费发票用公款报销;2013年5至7月蔡世锋在三明党校学习期间,宴请同班同学吃喝费用用公款报销,建宁国有林场场长叶远昌存在财务审批把关不严问题。2013至2014年度,国有林场接待费高达53.91万元,有超标接待现象,叶远昌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不但不制止,而且参与其中。2015年6月8日,县纪委给予叶远昌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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