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 日前,福建省纪委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2015年2月,泉港区山腰街道、峰尾镇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经查,山腰街道党工委、峰尾镇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对存在问题负有主体责任。泉港区纪委对山腰街道党工委、峰尾镇党委进行全区通报批评,给予山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柯明好全区通报批评,给予峰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旭明全区通报批评。
2014年11月3日,长乐市城建监察大队职工蔡恒飞(借用至长乐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公车私用,驾驶公车闽A5M567送其孩子上学。2015年5月29日,长乐市纪委给予蔡恒飞党内警告处分。
政和县镇前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张建强违规将公务用车借给他人私用案件。2015年4月5日,镇前国土资源所综合楼装修承包人许友方向张建强提出借用镇前国土资源所公务车辆装运该所综合楼修缮工程材料,张建强同意许友方的要求,之后,许友方借用该所公务用车装运材料办私事。政和县纪委给予张建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政和县镇前村总支郑源分支书记许友方同志违规借用、驾驶公务用车办私事案件。2015年4月,许友方承包镇前国土资源所综合楼修缮工程。4月5日,在征得镇前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张建强同意后,许友方借用并驾驶该所公务用车装运材料办私事。政和县纪委给予许友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邵武市农科所于2013年3月违规接受企业赠送的价值108300元丰田小型轿车一辆,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邵武市农科所所长林加瑞对此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2015年2月期间,林加瑞被发现多次私自驾驶该违规车辆。2015年6月1日,邵武市纪委给予林加瑞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