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版“水十条”发布实施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

2015-06-09 11:14:45来源:海峡都市报

关键词四:城市水体

福州2017年底前消除黑臭水体

方案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各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福州市、厦门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深读“水十条”坚持继承与改革创新相结合,从“河长制”提炼了黑臭水体责任人公示要求,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借鉴了城市排名等,对重点城市的黑臭水体治污提出了明确时间表。提出建成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的任务,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的治理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五:执法监管

对排污企业亮“红黄牌”

方案

●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监督。注意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各地要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六:社会监督

公开曝光

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方案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参评国家级或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境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

深读实施信息公开,动员公众参与,将有助于构建环境信息沟通与协商平台,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到水污染防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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