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死人的钱也想赚 两男盗窃宏陵园骨灰敲诈25万

2015-06-09 09:57:38来源:东南早报

盗窃宏福园骨灰敲诈25万元

犯敲诈勒索罪,两人被判刑

东南早报讯 (记者 黄墩良)连死人的钱也想赚,饶某后和饶某华实在疯狂!他们盗窃宏福园的骨灰,想敲诈园方25万元。近日,丰泽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两年半。

去年10月下旬,饶某后和饶某华在江西老家,预谋以盗窃墓园骨灰的手段敲诈勒索钱财。他们驾驶摩托车从江西上饶出发,一路向福建驶来,沿途伺机作案。10月31日,他们来到北峰街道的宏福园,并到墓区踩点。

次日晚上,他们来到园区将三个墓碑撬开,把骨灰盗走,尔后将骨灰藏匿在园区内的水泥槽内、树下。11月1日,他们返回江西老家。6天后,饶某华拨打宏福园的联系电话,告知骨灰被盗的情况,并于当晚8时许,向该园负责人王某某发短信,威胁该园不得报警,并索要25万元,否则要让死者家属知道骨灰被盗情况,从而使死者家属与园方产生纠纷。

宏福园向警方报案,并与饶某后、饶某华讨价还价以拖延付款,11月21日,双方商定以5万元成交,饶某后和饶某华将银行卡号发给王某某,要求他当日下午将款项汇入卡号。11月25日下午,饶某后发现园方并未汇款,即向王某某发短信告知藏匿骨灰盒的地点。次日,园方找回了骨灰。

11月28日,警方赶到江西省上饶市,将饶某后和饶某华抓获归案。为何后来饶某后发信息告知园方骨灰的藏匿地点?饶某后和饶某华供述,因宏福园多日未付款,他们觉得园方可能报警了,担心被抓,便告知了骨灰的藏匿地点。

经审理,法院认为,饶某后和饶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要挟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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