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已移送232个
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许碧瑞介绍,2013年6月“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环保部门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2个(2013年44个、2014年152个、2015年1月至5月36个),法院已判决37个、入刑60人。
去年全省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267个、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313个。其中,省环保厅直接排查并直接处罚19个,省级挂牌督办8批208个。
今年1月至5月,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68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28个。其中,执行新环保法4个配套文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8个、查封扣押30个、责令停产限产21个、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2个;查处违规建设项目349个,包括责令停止生产167个、停止建设49个、限期验收114个等;挂牌督办突出环境违法问题180个,其中省级挂牌督办5批82个。
去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完成年度目标。福州、三明获省级生态市命名,5个县(市)区和1个企业集团相关项目被实施环评限批、2个县被限批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