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速交警接到视频举报 高速路上抛物吃罚单
2015-06-04 10:26:59来源:海峡都市报
市民向交警提供的视频证据
闽南网6月4日讯 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随意抛物的行为,是让人头疼,也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不过,如果车上有行车记录仪,拍下了这样的行为,可以向警方举报。昨天,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前天下午,他们就接到一名群众发送来的视频短片,举报随意抛物行为,警方据此依法对违法车辆开了罚单。
今年5月29日,海都报接到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到车祸发生的画面,并开出重奖征集,市民朋友们,如果您手头也有类似的视频画面,欢迎提供给我们。
行车记录仪显威 违法抛物得到处罚
前天下午4时2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沈海高速公路上有人随意抛物,并发送了行车记录仪的画面,据悉,事情发生的地点位于沈海高速泉州往厦门方向水头段。行车记录仪记录画面显示,6月1日8时20分32秒,举报人的车辆准备从第二车道变更到第三车道,前面是一辆银白色的小轿车,突然,一个矿泉水瓶从前车的车窗扔出,所幸,两车相隔较远,矿泉水瓶飞过来时,没有引发事故。举报人加速超了前车,并清楚拍到扔矿泉水瓶子的车牌号为闽D361M7,对于这起抛物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对视频画面验证确认无误后,进行录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并扣2分。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驶时请不要随意抛物,并欢迎大家对抛物违法行为积极举报,通过行车记录仪或手机视频拍摄现场视频或照片,可拨打0595-22638122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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