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可托第三方遴选 打破上级任用传统

2015-06-03 09:53:59来源:新京报

什么人可以当事业单位领导?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基本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 亮点

推广聘任制不吃“财政饭”

《规定》: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解读:“聘任制就代表着非终身制、不端‘财政饭’”,汪玉凯说,之前,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中,系主任类中层干部已经开始推行“聘任制”,而书记、院长等主要行政领导,一般还是选任制、委任制。

《规定》明确提出“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意味着将逐步打破行政领导人员的“铁饭碗”,“这会提升事业单位的专业化水平。每个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岗位有限,以前不少单位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争着当行政领导,忽略了自己的术业专攻”。

明确任期制同岗禁超10年

《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并明确任期年限: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

在退出机制方面,四类情形应当免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受到责任追究;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解读:汪玉凯认为,任期制和退出机制都在解决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这个难题,“目的都是激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这盘棋”。之前,地方改革已做过相关探索,不过各地制定的任期年限不一,免职条件也各有不同,“中央出台的方案则是明确了一个尺子,全国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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