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开后门 漳州一小学校长受贿42万获刑5年
2015-06-03 09:53:37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漳州6月3日讯(记者 黄章富)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漳州市芗城第二实验小学校长黄某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000元。
据了解,黄某是漳州市芗城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8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逮捕。
经查明:2011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黄某利用担任漳州市芗城第二实验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接收陈某森、李某、郑某、陈某木介绍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共计61名入读芗城第二实验小学,并收受该61名学生家长送予的人民币共计429800元。